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會計人員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8〕28號)要求,省財政廳對原有的安徽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將于4月10日正式上線。按照財政部文件要求,省財政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對象
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的會計人員應及時進行信息采集,具體包括:
(一)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
(二)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從事會計工作人員是指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出納;稽核;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信息采集原則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實行屬地化原則,在崗在職會計人員在其工作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在校生(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在其學籍所在地進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員(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進行信息采集。
三、信息采集方式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由會計人員自行網上填報(或修改)并上傳相關資料,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如非必要,無需前往財政部門現場辦理。
(一)會計人員自行填報。會計人員直接登陸安徽省財政廳門戶網站,點擊“服務直通車”版塊中的“會計管理”,進入會計人員信息采集頁面,按照系統要求進行注冊或登錄。原系統中沒有信息的會計人員,需進行注冊;原系統有信息的會計人員,無需注冊,直接登錄,并修改完善相關信息。
會計人員注冊或登錄成功后,根據系統提示逐步完成信息采集、上傳資料、確認提交等流程操作。采集的內容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單位、教育經歷、專業技術資格等。
(二)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登錄系統審核通過后即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會計人員應關注系統審核情況,對于審核不通過的,需根據系統提示的原因進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報。
四、有關要求
(一)本次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是貫徹落實財政部的部署要求,采集的內容也是全國會計人員信息列示的基本信息,請會計人員務必閱讀并同意關于本人信息真實準確的承諾函,如實完整填寫有關信息,以免影響將來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考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繼續教育學習、會計類培訓報名、會計人才選拔、會計人員誠信檔案管理等工作。
(二)請各級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依照《會計法》有關規定,履行單位職責,加強對本單位會計人員的管理,支持督促本單位會計人員及時、準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按照屬地原則,對照上傳的資料認真審核會計人員信息。如有必要,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可要求會計人員現場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會計人員應當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