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發〔2017〕37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40號)精神,現就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領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以發證日期為準。
二、審核程序
(一)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通過安徽省陽光就業網向當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與企業享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信息聯動等方式進行審核;并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或安徽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網(www.ahosta.gov.cn)聯網核查等方式對職工提供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進行核查。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人員名單信息表》(附件1)交職業培訓管理部門審核,職業培訓管理部門應于7個工作日內對申領職工職業資格證是否享受就業資金培訓補貼情況進行確認審核。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于每月15日前將上月《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人員名單信息情況表》公示5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于15個工作日內通知職工本人攜身份證、社保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現場確認,填寫《安徽省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確認表》(附件2)。
(四)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尚未推廣金融社?ǖ牡貐^可暫時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職工個人銀行賬戶。
(五)在網絡申請渠道尚未開通前,職工可憑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填寫《安徽省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表》(附件3),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驗、職業培訓管理部門審核,并經公示后,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個人銀行賬戶。
三、補貼標準
(一)職工個人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1000元;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15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2000元。
(二)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職工個人取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緊缺急需技能職業(工種)目錄內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可在規定的基礎上上浮最高不超過50%,具體標準由各市制定。
(三)職工在失業期間個人取得的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已享受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四)職工參加企業組織的免費技能提升培訓,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在企業已享受過就業資金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的,職工享受的技能提升補貼減半支付。
四、資金使用
各地需將技能提升補貼支出列入預算安排,及時足額支付補貼資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技能提升補貼科目中列支。
五、其他
(一)職工本人因特殊情況確不能辦理現場確認的,可委托其他個人代為辦理,但不得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領手續。其他人代職工辦理現場確認的,除需按前述規定提交申領職工身份證、社?、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職工本人簽字的委托授權書。
(二)職工在申領技能提升補貼通過后死亡的,補貼資金發放至職工申領時提供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賬戶。
(三)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不同等級可分別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不同職業(工種)可按等級分別申請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四)非本省考取的證書,符合申領條件的也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五)自本辦法執行之日起,職工個人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獲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不再享受就業資金職工個人崗位提升培訓補貼。
(六)2017年1月1日至本辦法執行之日期間,職工個人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已享受就業資金職工個人崗位提升培訓補貼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失業保險基金不再支付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外的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補貼;自2018年1月1日起,失業保險基金不再支付含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內的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人員職業介紹補貼。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加強政策宣傳,使參保職工了解政策內容,熟悉辦理流程,知曉辦事場所。引導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轉換能力,從源頭上減少失業、穩定就業,為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和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各地要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嚴格考核鑒定標準,嚴把證書發放質量。要公示補貼發放情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防冒領、騙取補貼資金。建立違規黑名單制度。對冒領、騙取補貼資金的職工,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勒令退回,情節嚴重的,取消其3年內申領技能提升補貼資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通知自2017年8月15日開始執行。各地在政策執行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適時組織開展政策績效評估,并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部署要求,調整完善政策。
附件:1.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人員名單信息情況表
2.安徽省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確認表
3.安徽省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17年7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