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巴南區審計局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以貫徹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精神和《重慶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市政府令第319號)精神為契機,積極完成上級審計機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投資審計任務。上半年完成投資審計項目25個,送審金額116446.02萬元,審減金額10086.68萬元,平均審減率達8.66%,撰寫了5篇審計信息分別得到了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批示,采取三項具體措施推進投資審計工作。
一是強化民生項目審計監督,確保國家民生政策落實到位。先后開展了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龍洲灣小學工程、長安鈴木安置房二期工程、花溪河重點河段綜合治理工程等項目審計。著重對民生項目的工程質量、政策執行和民生改善情況進行調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清理,注重揭露違反保障政策進行補償及違反工程管理規定和截留、挪用等問題,保障民生資金使用到位。
二是拓展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深度,力推“五審并舉”。在審計過程中,科學制定投資審計計劃,找準投資審計工作的重點,堅持審造價、審財務、審管理、審質量、審效益的“五審并舉”原則,嚴格依法在法定職責范圍內開展投資審計監督工作,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報區政府或被審計單位予以規范。
三是強化質量控制,確保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對投資審計項目管理建立了由審計人員AB角、審計組長、科室負責人組成的三級復核機制,制定了《重慶市巴南區審計局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爭議事項解決流程》,積極解決投資審計質量難以控制、審計成效不明顯、廉政風險大等問題。(葛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