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投資審計質量,防范投資審計風險,近兩年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審計局四舉措強化外聘中介機構的監管,取得實效。兩年間,實地考察走訪中介機構16次,淘汰在庫中介機構2家,移送處理中介機構1家,通過全過程監管促進其更好地履職盡責。
一是強化日常考核工作。日常考核中將資質考核和項目考核兩手抓,一方面在實地考察中注重資質審查,關注中介機構的資本實力、業務能力和協審人員的執業資格,2018年將資質還停留在乙級的中介機構一律淘汰出庫。另一方面注重項目考核,每個審計項目就審計質量對外聘中介機構考核打分,年末進行綜合考評打分,實行末位淘汰制度。
二是強化日常培訓工作。針對各協審單位人員流動較大的特點,經常開展培訓,幫助協審人員了解該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制度、協審流程及其它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同時每個項目主審要做好“傳、幫、帶”作用,在規范審計程序和審計質量上給予指導,以提高協審人員業務素質;另外,定期召開外聘中介機構廉政教育會議,要求每個協審人員進行書面廉政承諾。
三是強化項目復核工作。對外聘中介機構的審計結果,一方面對其進行“第三方復核”,做到重要項目100%復核,其他項目保證抽審項目覆蓋率達到20%,對復核查出的問題逐一復核落實,及時調整審計結果。另一方面安排專人就工程量、綜合單價、措施費等的準確性開展獨立復核。
四是強化責任追究工作。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存在重大質量問題,造成審計結果嚴重失實,或者違反審計紀律和廉政規定的,一律淘汰出庫,并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入庫;同時由于協審機構角色的多變性,對在業務活動中存在重大失誤的在庫中介機構,淘汰出庫,并將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移送。(陳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