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印發的《關于規范巡視和審計工作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審計局以“三強化”進一步完善協作配合機制,實現職能優勢互補,形成反腐監督合力。
強化“工作互通”。一是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將年初報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和審計廳備案的審計項目計劃和上年度審計過且問題較為突出的單位提供給市委巡視辦,市委巡視辦將問題較為突出的單位優先安排巡視;二是市委巡視辦將巡視工作計劃抄送市審計局,作為每年審計項目計劃的重要參考;三是市審計局與市委巡視辦確定具體部門和聯系人,負責日常溝通聯絡工作。
強化“人員選派”。市審計局積極向市委巡視辦提供專業支持,把巡視崗位作為發現、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協調選派審計專業干部參加年內各輪巡視工作。2019年以來,累計向市委巡視辦選派專業審計人員10人次。
強化“成果運用”。一是按照市委巡視辦提請,在開展巡視前,市審計局提供被巡視單位近年來的審計報告和審計調查結果供巡視組參考。二是在巡視中發現屬于審計職責范圍內的問題,由市委巡視辦適時移交審計機關協調辦理,審計組在審計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也一并抄送市委巡視辦;三是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被巡視黨組織對上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審計機關應按照管理權限督促被巡視黨組織立行立改。(谷利軍 賈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