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蘇省各級審計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做好審計項目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有關工作要求,樹立統籌融合理念,積極推進審計“兩統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為充分發揮優秀“兩統籌”審計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解決審計機關人少事多矛盾,切實減輕被審計單位和基層審計機關負擔,提升審計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效能,有效推進審計全覆蓋,近日,江蘇省審計廳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審計項目評優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兩統籌”方面創新做法突出的審計項目進行單獨評優,供全省審計機關學習借鑒,以扎實舉措深入推進審計“兩統籌”工作。
《通知》對2019年全省優秀“兩統籌”審計項目的評選主要圍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看審計項目的統籌成效是否明顯,主要包括統籌融合理念貫徹情況,審計資源優化配置情況,審計監督效能是否得到有效提升,審計項目的一次審計覆蓋面是否實現最大限度拓展,是否能夠減少對同一單位現場審計的頻次和時間等。二是看關鍵環節的統籌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包括項目計劃統籌謀劃、審計資源統籌調配、審計實施統籌推進、審計成果統籌管理、審計整改統籌組織、審計數據統籌運用和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作用的統籌發揮等。三是看審計“兩統籌”相關工作機制是否完善有效,主要包括“兩統籌”組織領導機制、溝通協調機制、質量管理機制和人才培養機制是否建立并發揮作用,各項保障服務工作是否到位、有力。(王新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