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濟南特派辦從適應新時代審計發展要求出發,從審理業務模式、審理工作方法、審理作用發揮三個方面入手,積極推動審理職能由業務管理向業務服務轉變,更好發揮審理部門“把脈提質”作用,著力提升審計質量和效率。
推動審理業務模式由審后控制向全過程跟蹤轉變,提升服務審計項目的跨度。積極開展全過程跟蹤審理,將審理工作的時間點和地點前移,主動地、有計劃地介入審計項目,牢牢把握住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中期業務會、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討論會等關鍵環節,形成提前介入、關口前移,既重事后、又重過程的審理業務模式,把審理工作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全過程,確保審理人員準確掌握審計現場鮮活情況,客觀全面的了解審計事項,及時跟進重點復雜問題提出合理的意見建議,服務審計組力爭將審計質量問題發現在源頭、研究在現場、解決在一線,有效避免了事后審理造成的審理意見不接地氣、撤離審計現場后補證困難、問題反映角度偏差較大無法糾正等問題。
推動審理工作方法由業務辦理向研究式轉變,提升服務審計項目的層次。積極踐行研究式審理理念,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各領域發展規劃、行動綱要、指導意見、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推進政策研究與審理工作有機結合,有意識地將研究思維和創新思維融入審理工作,集體深入研討審理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堅決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審計應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協助審計人員提高反映問題的站位和層次。對審理中發現的普遍性、共性問題,多角度、多層面進行梳理、歸納、分析、提煉、總結,分專題編寫成審計典型案例,通過以案代訓、以案促學的引領示范作用,幫助審計人員更新審計理念,改進審計方式方法,進一步提升專業素養和能力。
推動審理作用發揮由糾錯指正向完善建議轉變,提升服務審計項目的維度。積極調整審理角色由“質檢員”向“修理工”轉變,在審理中,以時間為維度,詳細掌握審計發現問題的來龍去脈,以空間為維度,深入研究審計發現問題的原因后果,確保審計結論經得起事實、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力爭做到不僅能精準指出送報審理資料存在的審計程序不合規、審計證據不適當不充分、審計定性定責不準確、審計處理處罰不恰當等問題,還能對如何有效解決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如應補充何類審計證據、應如何調整定性角度、應如何做出審計處理處罰等,幫助審計人員準確把握工作方向,有針對性的開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