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模范機關建設,進一步提升審計質量,審計署廣州特派辦切實加強法規審理制度建設,建立完善質量控制體系,改進工作方法,推動全辦高質量發展。
一是成立審理委員會,健全質量控制組織體系。為進一步加強審計質量控制,規范審計權力運行,防范審計風險,辦分黨組研究成立審理委員會,由特派員任主任,分黨組成員等任委員。審理委員會主要履行貫徹落實署黨組關于審計質量控制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有關審計質量控制的制度規范、考核評價業務處審計報告質量和法規處審理工作質量、審議上報審計署的審計報告等職責。
二是建立配套制度,完善質量控制體系。為促進審理委員充分發揮集體審理作用、法規處切實履行審理職責、業務處室加強現場管理,制定《審理委員會工作規則》《審理工作實施辦法》《審計工作質量考核辦法》等制度,為建立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是改進工作方法,加強現場監督指導。針對目前審計組織方式和審計人員特點,深入審計一線,加強現場督導,通過“送法上門”“現場宣講”“現場檢查”等方式,促進審計人員提高法治意識,增加依法審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