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1)審計范圍包括恰當的審計程序,審計范圍是指為實現財務報表審計目標,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準則和職業判斷實施的恰當的審計程序的總和.
(2)審計人員依據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范圍,一般規律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將綜合性評價所認定的失去控制和控制薄弱的業務系統或業務環節,包括健全性評價認為審計檢查監管成果不全或項目結論不明確的,以及符合性評價認為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系統和環節,列入審計范圍.
2、將特定時間內未得到良好控制的業務系統和業務環節,列入審計范圍.
3、固有風險較大的經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