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北京市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
京人社事業發〔2023〕33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屬各部、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職稱考試、評審服務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職稱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減少人才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不斷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發展環境,激發創新創造創業活力,結合本市實際,經研究,現確定54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系。
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符合本市相應系列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執行,原《關于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7號)同時廢止。
附件: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表(54項)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