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資環稅熱點問題[2024年6月] 1.我公司繳納水資源稅,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嗎? 答:水資源稅尚未納入“六稅兩費”減免政策范疇。 2.耕地占用稅的稅額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北京市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決定》的規定:“一、北京市各區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 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通州區為每平方米四十五元;門頭溝區、房山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平谷區、懷柔區、密云區為每平方米四十二元;延慶區為每平方米三十五元。 二、北京市人均耕地低于零點五畝的區,不提高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 三、北京市對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依照占用地所在區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繳納耕地占用稅。 本決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