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北京地區“科匯通”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鼓勵外資設立非企業科研機構,促進科技創新要素跨境流動,以高水平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北京市分局決定在北京地區實施“科匯通”試點,并制定了《北京地區“科匯通”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為加快推進試點政策落地,更快便利非企業科研機構外匯資金使用,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15日:2024年11月25日-12月9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whsd@bj.pbc.gov.cn
2.通訊地址: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東路39號西金大廈91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地區‘科匯通’試點實施細則意見反饋”。
3.電話:010-68559832
4.傳真:010-68559844
5.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稅 屋附件:
1.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關于印發《北京地區“科匯通”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關于《北京地區“科匯通”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京財會[2024]1518號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地區貫徹落實<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重點工作措施》的通知_稅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地區貫徹落實<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重點工作措施》的通知
京財會〔2024〕1518號 2024-11-12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財政部已于2023年3月14日印發《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為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貫徹落實,大力推進行業誠信建設,結合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行業工作實際,現制定印發《北京地區貫徹落實<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重點工作措施》,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北京地區貫徹落實《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重點工作措施
為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在全市貫徹落實,大力推進行業誠信建設,增強行業誠信觀念,提升執業質量,營造守法經營、誠信服務的行業文化,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以健全規范規則為基礎,持續完善誠信標準建設
(一)貫徹落實職業道德規范
1.貫徹落實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牽頭,北京市財政局配合;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2.貫徹落實職業道德相關實務指南和問題解答。(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3.按照財政部、中注協統一部署擴大職業道德規范適用范圍。做好職業道德規范與執業準則規則之間的銜接,推動職業道德的剛性要求的執行。(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牽頭,北京市財政局配合;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二)貫徹執行執業準則規則
4.貫徹執行執業準則規則體系。推動以誠信為核心的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的執行。推動執業準則規則建設閉環管理。(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牽頭,北京市財政局配合;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二、以弘揚誠信美德為導向,推動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
(三)全方位開展誠信教育
5.不斷完善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勝任能力指南和繼續教育制度。(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6.進一步完善考試基本制度、組織管理制度、質量保證制度和考試題庫建設,加大對考生職業道德和誠信執業的考察力度。(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牽頭,北京市財政局配合;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7.將誠信教育貫穿于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各環節,納入各類繼續教育培訓課程和行業黨校教學中,強化職業道德年度培訓要求,提高職業道德培訓在繼續教育中的學時占比。(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8.將誠信教育貫穿于行政許可事項、執業管理、執業質量檢查、處理處罰和懲戒等環節,適時開展誠信教育。(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9.加大對新備案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及誠信評級評價等級較低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誠信教育培訓力度。(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0.適時編發違法失信案例和審計失敗典型案例集,持續開展誠信教育現場教學、反面案例進課堂活動。(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牽頭,北京市財政局配合;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1.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誠信教育及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大力營造誠信文化氛圍
12.結合發布行業發展報告、舉辦誠信論壇等方式,廣泛宣傳行業執業特征、價值貢獻、先進事跡和典型案例,推動誠信文化作品創作,豐富誠信宣傳載體。(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13.不斷完善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和誠信宣誓制度,積極推廣注冊會計師注冊前誠信宣誓,推動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新員工崗前誠信宣誓和重要時點重溫誠信宣誓活動。(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4.鼓勵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主動向社會作出誠信承諾,開展誠信倡議活動,簽訂誠信自律公約。(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以平臺建設為抓手,持續完善誠信信息采集和信息監控體系
(五)持續修訂完善誠信信息采集和披露管理制度
15.建立健全誠信信息采集、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機制,不斷完善誠信檔案管理相關制度。(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6.持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制定會計師事務所發布透明度報告制度。(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六)全面采集和監控行業誠信信息
17.配合中注協、財政部持續完善優化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豐富執業能力、執業質量、誠信評級評價結果等行業信息,全面記錄和采集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執業情況和誠信情況,適時更新誠信檔案。(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北京市財政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8.配合中注協構建注冊會計師行業重大誠信輿情監測系統。(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
19.探索平臺中地方數據回流,提高數據應用,以數據為抓手,助力省級部門推動行業管理,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逐步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中行業誠信信息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統籌整合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有關公共數據資源,分級分類完善誠信信息數據庫。(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完成時限:根據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20.利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各類管理和服務網站、媒體及其他的信息公開渠道,提升行業誠信信息透明度。(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四、以加強誠信監管為著力點,健全誠信監管和評級評價制度
(七)從嚴從實開展誠信監管
21.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和違反審計獨立性的監管。(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22.健全完善警示約談相關程序。(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3.完善對投訴舉報的處理機制。(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24.配合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中建設統一的行業投訴舉報模塊。(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
25.落實會計師事務所建立健全內部投訴、指控政策及相關工作程序,如實開展違反誠信原則行為的自查自糾及報告工作。(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八)推動開展行業誠信情況評級評價
26.建立健全行業誠信情況評級評價工作機制,研究制定行業誠信情況評級評價制度,持續完善行業誠信評級評價標準。(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27.將行業誠信評級評價結果推送至相關部門作為行政許可、信用監管、政府采購、評先創優、資質等級評定、納稅信用評價、審計機構招標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并依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九)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夯實誠信建設基礎
28.貫徹落實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指南。(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29.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全面有效落實《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管理辦法》,完善內部體制機制。(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牽頭,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配合;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30.鼓勵會計師事務所依法使用誠信信息,優先聘用、培養、晉升具有良好誠信記錄的從業人員。(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五、以構建分級分類監管體系為重點,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十)建立分級分類監管體系
31.按照《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辦法》的規定,對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屢查屢犯的會計師事務所,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檢查頻次。構建以經營主體為核心的全流程彈性監管機制,實施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評估分級和分類檢查、事后獎懲和信用修復的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探索觸發式監管等日常監管新機制。(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牽頭,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配合;完成時限:根據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十一)完善守信激勵措施
32.做好本市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選拔工作,將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誠信執業情況作為評選表彰的重要依據,對嚴重失信者實行“一票否決”。(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3.完善行業評選評比機制,改進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名譽會員、資深會員評選和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等工作,將誠信評級評價結果納入評選條件,逐步提高誠信評級評價結果的分值占比。(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4.建立“注冊會計師誠信執業三十年”等榮譽褒獎制度。(責任單位: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時限:根據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
(十二)加大失信懲戒力度
35.著力健全失信懲戒制度,貫徹執行注冊會計師行業失信懲戒相關辦法,按程序將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違法失信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依法依規共享和公開相關信息,并實施聯合懲戒。建立健全失信責任追究機制,對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情節嚴重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依規對其首席合伙人等主要負責人進行失信懲戒,并將相關失信行為記入其個人信用記錄。(責任單位:北京市財政局牽頭,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配合;完成時限:根據財政部、中注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長期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