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4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4〕16號 2024-12-24
為保證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平穩銜接,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關于2024年養老保險待遇
2024年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1883元/月作為計算基數。其中,2024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并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按照上述規定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并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
二、關于2024年工傷保險待遇
為保證本市2024年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合理銜接,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以11883元/月作為計發基數。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2024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問答
一、文件的背景依據和任務目標是什么?
背景依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等相關規定。
任務目標:保障本市新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待遇平穩銜接。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關于2024年養老保險待遇
2024年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1883元/月作為計算基數。2024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并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按照上述規定為其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并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
(二)關于2024年工傷保險待遇
為保證本市2024年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合理銜接,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以11883元/月作為計發基數。
三、關鍵詞
計算基數:為保證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平穩銜接,保障本市新退休人員養老保險權益,2024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以11883元/月作為計算基數來核算養老保險待遇。
四、涉及人員范圍有哪些?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
五、文件的執行標準及注意事項是什么?
2024年1月1日至通告發布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應以11883元/月作為計算基數,重新核算并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
六、新舊政策差異有哪些?
2023年計算基數為11525元/月,2024年計算基數為1188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