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兵團實際,兵團財政局決定開展2023年度兵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范圍
兵團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或報名參加2023年度會計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均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兵財會〔2019〕20號)的有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二、開展方式
兵團各級財政部門、用人單位、會計人員等統一使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開展兵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會計人員按照系統提示自主選擇一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學習和考試,并在取得90學分后,自行在系統內下載合格證書,作為完成年度會計專業繼續教育的證明。
進行學分折算申請的會計人員按照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如會計相關考試合格證明、會計類培訓會議通知和報名回執等。由系統管理員審核通過后,可正式折算為當年度繼續教育的學分,學分抵扣僅限當年,不可結轉下一年度。兵團本級會計人員學分抵扣申請暫由兵團財政局會計處審核,師團兩級會計人員由各師財政部門安排兵團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管理員審核,無需前往現場辦理。各級財政管理部門聯系方式見兵團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首頁“咨詢電話”欄目。
兵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在以往年度存在漏學或未學的,自行選擇進行補學。
三、收費標準
2023年度繼續教育收費標準統一為:51元/人/年。
四、開展時間和注意事項
兵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從2023年1月20日正式開始,2023年12月31日結束,請合理安排時間。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會計人員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評審、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的重要依據之一,會計人員在兵團會計綜合服務管理服務平臺生成的合格證書自行選擇在兵團專業技術人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轉換。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申請學分抵扣的學員,務必先在系統申請抵扣并上傳相關附件,待管理員審核通過后再報名購買課時學習。
兵團財政局咨詢投訴電話:0991-2890153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