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現金支票是否可以開給個人?如何辦理?
答:企業在支付個人費用時,如果金額太高,可以直接開具現金支票給個人。這時,只需要在收款人處填寫個人名字,正面蓋上銀行預留印鑒,背面不做任何處理。
2.問:個人收到現金支票后應如何取現?
答:個人收到現金支票后,只需帶上身份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到銀行取款,并在現金支票的背面填寫個人的身份證名稱及號碼。
3.問:某人去拿現金支票去銀行取現,被告知已超過當日取現金額,無法辦理,這是為什么?
答:企業每日取現的金額,一般不超過5萬元,如果超過5萬元(包含5萬元)需要經過申請報批,通常比較喜歡49000元。
4. 問:現金支票填寫,發現錯誤后該如何處理?
答:現金支票若填寫或蓋章錯誤等,必須作廢,然后重新申請開具,出納應在現金支票的正聯和存根聯標記作廢,并妥善保管,同時在現金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應位置上進行記錄。
5.問:現金支票的起付金額有何限制?
答:現金支票的起付金額為100元,即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現金支票的票面金額不得低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