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業的出納應填制與貨幣資金收付有關的記賬憑證,即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對于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經濟業務,一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如到銀行提取備用金3000元,只需填制一張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即可。
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的格式如下圖所示:
如果企業的規模較小、業務不多,采用通用記賬憑證時,出納人員可根據與貨幣資金收付有關的業務填制通用的記賬憑證。
通用記賬憑證格式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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