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總賬一方漏記,在試算平衡時,借貸雙方發生額不平衡,出現差錯,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會發現某一總賬所屬明細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合計數大于總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也出現一個差額,這兩個差額正好相等。而且在總賬與明細賬中有與這個差額相等的發生額,這說明總賬一方的借(或貸)漏記,借(或貸)方哪一方的數額小,漏記就在哪一方。
B、明細賬一方漏記,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可以發現。總賬已經試算平衡,但在進行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發現某一總賬借(或貸)方發生額大于其所屬各明細賬借(或貸)發生額之和,說明明細賬一方可能漏記,可對該明細賬的有關憑證進行查對。
C、如果整張的記賬憑證漏記,則沒有明顯的錯誤特征,只有通過順查法或逆查法逐筆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