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是按時間分階段進行處理和總結的,因此出納員在了解資金收支的一般程序和賬務處理之后,要對工作有個時間的概念,以保證出納業務得到及時處理,出納信息得到及時反映。
(1)上班第一時間,檢查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
(2)向有關領導及會計主管請示資金安排計劃。
(3)列明當天應處理的事項,分清輕重緩急,根據工作時間合理安排。
(4)按順序辦理各項收付款業務。
(5)當天下班前,應將所有的收付款單據編制記賬憑證登記入賬。
(6)因特殊事項或情況,造成工作未完成的,應列明未盡事項,留待翌日優先辦理。
(7)根據單位需要,每天或每周報送一次出納報告。
(8)當天下班前,出納人員進行賬實核對,必須保證現金實有數與日記賬、總賬相符;收到銀行對賬單的當天,出納人員進行核實,使銀行存款日記賬、總賬與銀行對賬單在進行余額調節后應當相符。
(9)每月終了3天內,出納人員應當對其保管的支票、發票、有價證券,重要結算憑證進行清點,按順序進行登記核對。
(10)其他出納工作的辦理。
(11)當天下班前,出納人員應整理好辦公用品,鎖好抽屜及保險柜,保持辦公場所整潔,無資料遺漏或亂放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