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于出納。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不同的公司,其安排的工作略不同。
證券公司出納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負責處理日常收付款項、掌握資金頭寸情況等出納工作;
2、向稅務局進行納稅申報及其相關事宜;
3、編制業務量統計報表;
4、風險控制職能;
5、協助財務負責人完善財務制度和業務流程,組織實施內部控制,防范財務風險;
6、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預算控制;
7、負責公司各項財務分析數據的編制工作;
8、負責審計、監管及其它相關部門的配合與協調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