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在每天業務終了以后,應自行清查帳款是否相符。首先結出當天現金日記賬的帳面余額,再盤點庫存現金的實有數,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實際工作中,凡是有當天來不及登記的現金收、付款憑證的,均應按“庫存現金實有數+未記賬的收款憑證金額-未記賬的付款憑證金額=現金日記賬帳存余額”的公式進行核對。
反復核對仍不相符的,即說明當日記賬或實際現金收、付有誤。在這種情況下,出納人員一方面應向會計負責人報告,另一方面應對當天辦理的收、付款業務逐筆回憶,爭取盡快找出差錯的原因。
對帳,就是對帳簿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使帳證、帳帳和帳實相符的過程。現金日記賬的帳證核對,主要是指現金日記賬的記錄與有關的收、付款憑證進行核對;其帳帳核對,則是指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分類帳的期末余額進行核對;其帳實核對,則是指現金日記賬的余額與實際庫存數額的核對。
現金日記賬通常是根據審核后的現金收款、付款憑證逐日逐筆按照經濟業務發生的順序進行登記的,為了加強對企業現金的監管,現金日記賬采用訂本式賬簿。
現金日記賬是用來核算和監督庫存現金每天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的賬簿。由出納人員根據與現金收付有關的記賬憑證,如現金收款、現金付款、銀行付款(提現業務)憑證,逐日逐筆進行登記,并隨時結記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