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銀行承兌票據市場上,關于貼現方式出現很多術語,很多銀行客戶經常咨詢操作方式,為了通俗易懂,現在只簡單籠統介紹一下:
1、企業自貼票:申請貼現企業需在貼現行提供開戶手續,購銷合同發票等,當天出款,利率偏高。(主要作用企業自己直接拿到銀行去貼現)
2、帶票直貼:持票企業只需要提供一張真實有效的承兌匯票,利率優勢,無需其他任何手續資料。比如今天下午5點錢,給合作伙伴發票面做查詢,不管距離多遠,只需要第二天票進銀行,中午出款或者次日出款。(主要作用于不急著要現金,但不想花太多利息的銀行承兌匯票)
3、當天出款:提前先發票面,票進銀行,票離不離手,不離視線,貼票公司做手續,全程銀行柜臺及銀行攝像頭下操作,當天一定出款。(主要作用于急著要現金,但又不想花太多利息的銀行承兌匯票)
4、查復打款:查詢回復后打款,回復即打,半個小時左右出款,不做手續,票不離手,占用直貼行資金,利率略高于前種方式。(主要作用于不是買票方與賣票方一起在銀行看著銀票在銀行柜臺開出來,已經在個人或企業逗留的銀行承兌匯票。)
5、見票買斷:銀行或企業現金買斷,根據票的情況查詢或不查詢,票不離手,款到交票,價格與查詢回復出款基本持平或略高,急用錢謹慎客戶選擇。(主要作用于買票方與賣票方一起在銀行看著銀票在銀行柜臺開出來,沒有在任何個人或企業逗留的銀行承兌匯票。)
6、光票:有兩種意思。第一種是指無購銷合同,稅票。第二種是指票據上面除了出票人與收款人沒有第三方企業背書的票。
7、背書:是指轉讓過程中票據收益企業在票面反面背書欄加蓋企業財務章與法人章的行為。
8、打三方:除了款打票面出票人(企業)與收款人(企業),以外其它所有收款公司的行為都是打三方,不管有沒有在票據上面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