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提取現金的基本流程
當單位需要現金時‚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取款的一般程序是:
1.填寫現金支票。單位需要提取現金時‚一般由出納人員填寫現金支票到銀行提取現金。
現金支票的填寫要求很嚴格:必須使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用鋼筆填寫‚書寫要認真‚不能潦草。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填寫應與預留印鑒名稱保持一致;金額必須按規定填寫‚金額如有錯誤‚不能更改‚應作廢重填;用途欄要填寫真實用途‚不得弄虛作假;簽章必須與銀行預留印鑒相符;支票背面要有取款單位或取款人背書。
2.向開戶銀行提交取款憑證。取款人持現金支票到開戶銀行后‚向開戶銀行會計窗口交現金支票‚銀行核對無誤后,付現金給你。
3.取款人收取現金后‚應根據取款數額認真清點、確認無誤后才能離開。
4.取回現金后‚應及時將現金存入保險柜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