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該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投資者投入的現金,包括以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的資金實際收到股款凈額(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傭金等發行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可以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應付債券”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或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備查登記簿的“現金入股”欄目的記錄金額填列。
計算公式如下: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應付債券”備查登記簿的“現金入股”欄目的記錄金額。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站認證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