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通過現金流量表可以為報表使用者提供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便于使用者了解和評價企業獲取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能力,據以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量。
一、直接法介紹
企業應當采用直接法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列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編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時,一般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為起算點,調整與經營活動有關項目的增減變動,然后計算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本文主要介紹采用直接法根據有關科目記錄、分析、填列現金流量表。
二、現金流量表主要項目的編制說明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年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以及以前年度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本年收到的現金(包括應向購買者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本年預收的款項,減去本年銷售本年退回商品和以前年度銷售本年退回商品支付的現金。企業銷售材料和代購代銷業務收到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通常是利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補充資料,所以,要掌握利用會計科目填列現金流量表。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該項目是由三筆會計分錄組成的:
借:貨幣資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貨幣資金
貸:應收賬款(應收票據)
借:貨幣資金
貸:預收賬款
在這里,假設第一筆分錄通過應收賬款或預收賬款過渡一下,這樣“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貨幣資金
貸:“三收”(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
“三收”的貸方發生額對應的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利用“三收”的賬戶,有:
“三收”(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的貸方=“三收”的期初借方余額-“三收”期末借方余額+“三收”的借方發生額
“三收”的期初借方余額及期末借方余額利用資產負債表查表可得,但要注意預收賬款貸方余額填列在借方時要用負數,應收賬款不能包含壞賬準備;“三收”的借方發生額的對應科目為營業收入(利潤表),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一般利用增值稅的補充資料),會計分錄為:
借:“三收”(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
貸:營業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在這里可假設“三收”的貸方對應的是貨幣資金,但應該考慮以下特殊情況(將導致“三收”減少,但沒有導致實際現金流入):
(1)確認壞賬
三收的貸方對應的不是貨幣資金,而是壞賬準備會計科目,增加了“三收”的貸方,但沒有收到貨幣資金,因此要把確認的壞賬從“三收”的貸方發生額中剔除出去。會計分錄為: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2)票據的貼息
例:應收票據票面金額2 000 000元,用于貼息,收到現金1 900 000元,貼現利息100 000元,貼息部分應從“三收”的貸方發生額中剔除出去。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1 900 000
財務費用100 000
貸:應收票據2 000 000
(3)以前期間確認的壞賬,本期又收回了,在該筆業務中“三收”余額沒有發生變化,但現金收入卻增加了,因此應把以前期間確認的壞賬,本期又收回的金額增加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或者:
借:銀行存款
貸:壞賬準備
2.“收到的稅費返還”項目,反映企業收到返還的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各種稅費返還款。
3.“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經營租賃收到的租金等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金額較大的應當單獨列示。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年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購買商品、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年預付款項,減去本年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企業購買材料和代購代銷業務支付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
該項目由三筆會計分錄組成:
借:存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貨幣資金
借:應付賬款(應付票據)
貸:貨幣資金
借:預付賬款
貸:貨幣資金
在這里,可假設第一筆分錄通過應付賬款或預付賬款過渡一下,這樣“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三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
貸:貨幣資金
“三付”的借方發生額對應的即是“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利用“三付”的賬戶有:
“三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的借方=“三付”的期初貸方余額-“三付”期末貸方余額+“三付”的貸方發生額。“三付”的期初貸方余額及期末貸方余額是利用資產負債表查表可得,但要注意預付賬款期初、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在貸方時要用負數;“三付”的貸方發生額的對應科目為存貨借方發生額的一部分、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一般利用增值稅的補充資料),會計分錄為:
借:存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三付”
存貨的借方發生額=存貨的期末借方余額-存貨的期初借方余額+存貨的貸方發生額,存貨的期末借方余額及期初借方余額利用資產負債表查表可得,但要注意不能包含存貨跌價準備(即,此處的“存貨”是存貨科目的賬面余額);存貨的貸方發生額的對應科目為營業成本(利潤表)、待處理財產損溢補充資料)。
借:營業成本(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存貨
這里要重點關注的是,存貨的借方發生額對應的不全部是“三付”,如:借記存貨,貸記累計折舊、應付職工薪酬等,要考慮該因素,將這些并不導致“三付”增加,從而從存貨借方發生額剔除。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制造費用
貸:累計折舊(應付職工薪酬)
借:存貨
貸:制造費用
5.“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資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職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貨幣資金
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發生額=應付職工薪酬的期初貸方余額-應付職工薪酬的期末貸方余額+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發生額。應付職工薪酬的期初貸方余額及期末貸方余額利用資產負債表查表可得,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發生額利用補充資料,注意剔除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及其他費用。
6.“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反映企業本年發生并支付、以前各年發生本年支付以及預交的各項稅費,包括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等。
借:應交稅費
貸:貨幣資金
應交稅費的借方發生額=應交稅費的期初貸方余額-應交稅費的期末貸方余額+應交稅費的貸方發生額。應交稅費的期初貸方余額及期末貸方余額利用資產負債表查表可得,應交稅費的貸方發生額利用:①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要考慮補充資料中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②利用補充資料管理費用項目中的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③補充資料增值稅項目中的銷項稅、進項稅等。相關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消費稅等)
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貸方)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或借方)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
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7.“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經營租賃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保險費、罰款支出等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金額較大的應當單獨列示。
主要利用補充資料中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營業外支出等,首先將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營業外支出匯總;然后扣除非付現成本(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等);最后扣除已經在現金流量表其他項目體現的費用(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應付職工薪酬等)。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對其他企業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但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除外。
如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為:
借:貨幣資金(倒擠答案)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利用補充資料、利潤表)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利用補充資料、資產負債表)
——公允價值變動(利用補充資料、資產負債表)
投資收益(或者在借方)(利用補充資料、利潤表)
該分錄中的“投資收益”既包括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獲利,也包括“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余額結轉的部分。
2.“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對其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等分回的現金股利和利息等。
在這里要注意的是,只要分回的能夠確定是現金股利和利息的,無論是否計入投資收益會計科目,均在該項目中體現。如果是投資的收回,不能確定是現金股利或利息的,則在“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中體現。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報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取得的現金(包括因資產毀損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后的凈額。
4.“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企業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相關處置費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持有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后的凈額。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及增值稅款等,以及用現金支付的應由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
6.“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取得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對其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所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購買出價中以現金支付的部分,減去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持有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后的凈額。
8.“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1)至(7)項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較大的應當單獨列示。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以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實際收到的款項,減去直接支付的傭金、手續費、宣傳費、咨詢費、印刷費等發行費用后的凈額。
2.“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而收到的現金。
3.“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為償還債務本金而支付的現金。
4.“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其他投資單位的利潤或用現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
5.“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1)至(4)項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較大的應當單獨列示。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項目,反映下列項目之間的差額
1.企業外幣現金流量折算為記賬本位幣時,采用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近似的匯率折算的金額。
2.企業外幣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按年末匯率折算的金額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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