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銀行賬戶?銀行賬戶分哪幾種?
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有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必須到銀行開立賬戶。銀行賬戶是各單位為辦理結算和申請貸款在銀行開立的戶頭,也是單位委托銀行辦理信貸和轉賬結算以及現金收付業務的工具,它具有監督和反映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活動的作用。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銀行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上述各類賬戶均有不同的設置和開戶條件。
2、銀行賬戶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銀行賬戶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一個基本賬戶原則。
即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能多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實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開戶許可制度。
(2)自愿起擇原則。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揮銀行開立賬戶,銀行也可以自愿選擇存款人開立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干預存款人和銀行開立或使用賬戶。
(3)存款保密原則。
即銀行必須依法為存款人保密,維護存款人資金的自主支配權。除國家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監督項目外,銀行不代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存款人賬戶內存款。
3、怎樣開設基本存款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本賬戶辦理。
(1)基本存款賬戶的當事人資格條件。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①企業法人;
②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③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④實行財政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⑤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⑥外國駐華機構;
⑦社會團體;
⑧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⑨外地常設機構;
⑩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
(2)基本存款賬戶開立所需的證明文件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①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②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③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④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
⑤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⑥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
⑦個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基本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并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即可開立該賬戶。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印鑒卡片上填寫的戶名必須與單位名稱一致,同時要加蓋開戶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或財務機構負責人、出納人員三顆圖章。它是單位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據,銀行在為單位辦理結算業務時,憑開戶單位在印鑒卡片上預留的印鑒審核支付憑證的真偽。如果支付憑證上加蓋的印章與預留的印鑒不符,銀行就可以拒絕辦理付款業務,以保障開戶單位款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