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是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的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期限:
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賬戶的使用中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有效期限內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并由開戶銀行報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核準后辦理展期。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臨時機構臨時賬戶:
臨時機構在其駐在地只能開立一個臨時存款賬戶。臨時機構除能開立臨時存款賬戶,不能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種類:
(一)非臨時機構臨時存款賬戶
1、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等在異地的臨時經營活動;
2、境內單位在異地從事臨時活動的;
(二)臨時機構臨時存款賬戶
1、工程指揮部、籌備領導小組、攝制組等臨時機構;
2、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機構在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無需報送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核準的臨時存款賬戶
1、注冊驗資;
2、增資驗資;
注意:該類臨時存款賬戶不納入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