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者因經營受讓不良債權、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合格境外機構辦理人民幣貸款業務和貨幣互換業務、A股上市公司外資股東減持股份及分紅,需要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用于人民幣日常轉賬結算,開戶證明文件為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賬戶收支范圍與普通境外機構基本存款賬戶的收支范圍一致。
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貸款或者其他結算需要,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本通知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專用存款賬戶用于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投資者因經營受讓不良債權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等事宜的批復》、《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政策性銀行為合格境外機構辦理人民幣貸款業務和貨幣互換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A股上市公司外資股東減持股份及分紅所涉及賬戶開立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對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開戶依據為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賬戶收支范圍按照批準文件的規定嚴格執行。其中,A股上市公司外資股東因減持股份及分紅而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應當在上市公司注冊地開立。
境外機構已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投資者因經營受讓不良債權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或者臨時存款賬戶的,如目前無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需要,可繼續使用該賬戶,無需做銷戶處理;如需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可撤銷原已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本通知等相關規定,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