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民幣在世界范圍內越來越廣泛的使用,一些境外機構對于在境內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按照規定境外機構在境內只能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境外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后,可以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銀行賬戶管理制度,根據辦理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對于申請開立境內人民幣結算賬戶的企業,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措施對境外機構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在境內開展相關活動所依據的法規制度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等開戶證明文件進行審核,確保開戶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合規性和完整性,并據此出具境外機構在境內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合法性審核書面聲明并加蓋簽章。境外機構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銀行應當將合法性審核書面聲明與境外機構的開戶申請書、開戶證明文件一并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審核。
對于境外機構身份及其開戶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采用多用方法核實。如果該銀行在境外有相應的分支機構,可以通過其境外分支機構等其他關聯機構采取合法、可靠的措施協助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