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商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向進口商發出貨物后,取得各種單據,同時,根據有關條款,向進口商開出匯票。這時,進口商不能立即支付匯票票款,出口商為盡快收回貨款,將匯票和單據持往出口地某個銀行,請求該銀行對匯票進行貼現。如果該銀行進行審查后,同意貼現,即收下匯票和單據,然后把匯票票款扣除貼現利息之后,付給出口商。這種出口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資金融通,稱為出口押匯。
出口地銀行收下匯票和單據后,在匯票到期時提交給進口商,請其付款,進口商付款后,銀行收回墊付資金,如果進口商拒絕支付票款,則出口地銀行有權要求出口商歸還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