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發票的有效性。國家對發票實行的是不定期換版制度,如果發現逾期使用舊版發票應查明情況,判斷是否存在問題。國稅發票(普通)自購買之日起,最多連續用6個月。以前審計也發生過這種情況,某單位購貨單位發票,從1月開到12月,且都是連號,屬同本發票,故認定為假發票。
2、審查開票人的筆跡。看發票上開具的每個項目的筆跡、字體、精細、用力程度是否一致。
3、審查發票的復寫情況。看復寫的字跡顏色是否相同,正反雙面顏色是否一致,內容是否完整,辨別有無局部復寫的痕跡。
4、審查發票的項目內容填寫是否移位。正規發票各聯次的格式排列都是上下對齊、位置固定的。如填寫的字跡有不正常的錯位,就可能存在問題。
5、審查發票的填寫內容。首先要看購貨人、時間、數量、單價、金額是否填寫齊全,再看物品名稱是否具體、正確、清楚,是否只寫為:生產資料、辦公用品、五金電料、糧油食品等大類名稱,且金額較大,諸如此類就要深追細查。
6、審查物品名稱是否為用票單位的經銷范圍。
7、審查因果單位是否相符。依據款項支付形式,查看開票單位同收款單位、購貨單位同付款單位名稱是否相符。
8、審查供貨單位,特別是經營承包及個體工商戶,是否使用了非己領用的發票。
9、審查發票號碼與開具的日期是否自相矛盾。看同一個供貨單位的發票,是否存在發票編號與時間順序顛倒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