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支票的有效期,有一個概念不得不提,那就是出票日期。支票的有效提示付款期是自出票日起10日內,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因此大家在收取支票時一定要看好出票日期。
此外在簽發現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現金的普通支票時,必須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僅用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得背書轉讓。
支票是可以掛失止付的。但付款人或代理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