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兌匯票的背書操作中除了簽章容易出現問題以外,最易犯錯且不容易察覺的就是書寫問題。這里的書寫不光包括書寫不規范,還涵蓋了書寫錯誤或書寫內容不合邏輯等問題。下面我們就來看看背書書寫中會遇到哪些具體情況!
承兌匯票背書常見錯誤之書寫
內容錯誤:
規定——單位、個人和銀行簽發票據、填寫結算憑證,應按照本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單位和銀行的名稱應當記載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錯誤——銀行在受理票據時,原則上要求單位填寫單位全稱,尤其是在商業票據貼現時。而單位卻按自身主觀臆斷,隨意填寫單位簡稱或者單位在本地的習慣性簡稱。這些都造成了票據背書不連續。
日期錯誤:
規定——背書日期為任意記載事項,即可以記載,也可以不記載。
錯誤——記載背書日期時,有時會出現不合邏輯的情況。如后手背書人記載的背書日期在前手背書人的背書日期之前,出現明顯的邏輯錯誤,造成背書不連續。
錯誤舉例:后手背書人記載的背書日期在前手背書人的背書日期之前
粘單使用錯誤:
規定——票據憑證不能滿足背書人記載事項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匯票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
錯誤——實際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不是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簽章,而是粘單上第一記載人的前手在簽章,造成票據背書不連續。
騎縫章應與后手背書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