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日常工作中,最怕的就是收到背書有誤的票據。不僅麻煩,還容易造成最終票據不能兌現。下面就來說說常見的票據背書錯誤。
簽章錯誤:
單位簽章錯誤
《支付結算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蓋章。
但實際工作中在受理票據時,我們經常會發現出現有的單位加蓋"營業用章"、"工程專用章"甚至"發票專用章"的現象。
銀行簽章錯誤
《支付結算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銀行承兌匯票、辦理商業匯票轉貼現、再貼現時的簽章,應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經辦人的簽名或者簽章。
實際中,有的單位會誤蓋財務專用章,或者誤蓋單位公章,甚至業務公章。
辦理商業匯票貼現后,到期前貼現行通過寄委托收款函到承兌行收款,本應加蓋結算專用章而誤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業務公章的情況也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