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以下財務開發票時的幾個不準,各位回想一下在平時有沒有按照規定開具發票,要是沒有做到按規操作的話,趕緊對自己嚴格要求,以后用以下幾個不準規范自己的行為。
1.不準“張冠李戴”。所謂張冠李戴,是指發票填開人為了迎合顧客的要求,故意將顧客名字改寫,幫助他人弄虛作假。
2.不準“虎頭蛇尾”。所謂“虎頭蛇尾”是指發票填開人將復寫發票分聯分別填寫,發票或付款報銷聯金額開特別大,而存根聯、記賬聯金額則開很小。這是典型的偷稅違法行為。
3.不準“化整為零”。所謂“化整為零”,是指企業財務部門將整本發票拆開使用。這樣不易管理,極易造成發票丟失。
4.不準“越俎代庖”。就是不能自行開具公司經營業務范圍以外的發票。
5.不準“移花接木”。所謂“移花接木”,是指財務部門由于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為了簡化工作而在原發票上作涂改。
6.不準轉借代開。所謂轉借代開,是指填開始票單位或個人之間相互轉借發票或徇私情違章替別人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