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2015〕第40號公告,自2016年1月4日起,決定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系統每日運行時間延長至北京時間23:30,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及浮動幅度、做市商報價等市場管理制度適用時間相應延長。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對外公布北京時間16:30人民幣兌美元即期詢價成交價作為當日收盤價。
在第40號公告中除了延長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系統每日運行時間外,為加快外匯市場發展,推動市場對外開放,也就進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體有關事宜進行了公告。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民幣購售業務境外參加行,經向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申請成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后,可以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通過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交易系統參與全部掛牌的交易品種。人民幣購售業務交易品種包括即期、遠期、掉期和期權,境外主體應在人民幣購售業務項下依法合規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
本公告中還注明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市場中介和服務機構要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