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購物、海淘越來越頻繁的今天,對于從事跨境電商的個人賣家其經常會面臨來自境外的匯款,可能會超過年度5萬美元的個人結匯額度,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匯發〔2015〕7號)的有關規定,通過具有開辦跨境外匯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開展收匯和結匯業務,可以不受5萬美元的個人年度結匯總額的限制。但除另有規定外,單筆交易金額不得超過等值5萬美元。
根據規定,個人申請成為支付機構的參與跨境支付業務的客戶,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國籍及有效身份證證件號碼等信息;支付機構應嚴格審核參與跨境外匯支付業務客戶的身份信息的真實性。通過跨境電商平臺進行的交易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的交易背景。從事跨境電商的個人賣家其交易收入應通過具有資格的支付機構收匯后結匯,交易信息由支付機構按現行結售匯管理規定,在規定時間集中向銀行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