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依法設立后,應在外匯局辦理登記。外國投資者以貨幣資金、股權、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含境內合法所得)向外商投資企業出資,或者收購境內企業中方股權支付對價,外商投資企業應就外國投資者出資及權益情況在外匯局辦理登記。
銀行在辦理境內直接投資貨幣出資入賬登記業務時,通過查詢境外股東英文名稱(來源于系統登記信息)與匯款人英文名稱(來源于報文或國際收支申報單)進行比對來判斷投資人與繳款人是否一致。如辦理境外機構基本信息登記時未錄入對應英文名稱,應根據境外機構注冊登記證明上所記載的英文名稱進行比對。若判定投資人與繳款人不一致,銀行應在出資入賬登記中注明。
外商投資企業后續發生增資、減資、股權轉讓等資本變動事項的,應在外匯局辦理登記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注銷或轉為非外商投資企業的,應在外匯局辦理登記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