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三方交易、直達結算”方式下怎樣辦理委托收款手續?
【解答】
所謂“三方交易、直達結算”,是指批發單位、銷貨單位、購貨單位都不在一地,批發單位委托銷貨單位直接向購貨單位發運商品,而貨款則由批發單位分別與購、銷雙方進行結算的一種做法。這種做法適用于批發單位和購貨單位的交易需要經過一個中間商的交易活動。在這種做法下,批發單位、銷貨單位和購貨單位之間應分別訂立經濟合同,將三方之間相互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銷貨單位根據三方簽訂的合同,不經由批發單位,直接向購貨單位發貨,同時由銷貨單位填制兩套“委托收款憑證”,并附上有關單證,將其同時提交開戶銀行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其中:一份以銷貨單位的名義,向批發單位收款,貨款劃回銷貨單位開戶銀行,收進銷貨單位賬戶;另一份以批發單位的名義,向購貨單位收款,貨款直接劃回批發單位開戶銀行,收進批發單位賬戶。購貨單位對批發單位、批發單位對銷貨單位發生拒付或無款支付的,均按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