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是指由銀行簽發并承諾其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需要支付各種款項時,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1.銀行本票的種類
銀行本票可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用于支取現金。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辦理銀行本票業務的銀行機構。本票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不同的分類:
(1)本票接收款人的記載方式不同,分為記名本票和不記名本票。
(2)本票按金額是否預先選定,分為定額本票和不定額本票,單位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使用。
①不定額本票面額分為500元、1 000元、5000元和10 000元四種。不定額銀行本票只有一聯,由簽發銀行蓋章后交申請人辦理轉賬結算或取款。
②定額本票一式兩聯,第一聯為簽發支付結算本票時作付出傳票;第二聯由簽發銀行留存,在結算本票時作傳票附件。
2.銀行本票結算程序
(1)申請人辦理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詳細填明收款人名稱、金額、日期等內容,并加蓋預留銀行即鑒;如個體經營戶和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還應填明“現金”字樣。然后遞交本單位開戶銀行(未在銀行開戶的個人辦理銀行本票時,應先將現金交銀行出納部門,辦理領取銀行本票手續)。
(2)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在收妥款項后,據以簽發銀行本票。申請人取回本幕后應借記“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需支取現金的,在銀行本票上劃去“轉賬”字樣,加蓋印章,不定額銀行本示要用壓數機壓即金額后,再將銀行本票交給申請人。
(3)申請人持根行本票可以向填明的收款單位或個體經營戶辦理結算,收款人收到付款人交來的銀行本票,經審查后填寫一式兩聯進賬單,連同收到的銀行本票,交本單位開戶銀行辦理收款入賬手續。收款人為個人的也可以持轉賬的銀行本票經背書向被背書人的單位或個體經營戶辦理結算。具有“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向銀行支取現金。其格式如圖8 -3所示。
圖8-3 銀行車票結算程序
3.銀行本票結算的基本規定
(1)銀行本票一律記名。
(2)銀行本票允許背書轉讓。
(3)銀行本票的付款期為1個月(不分大月、小月,統一按30日計算,到期日遇節假日順延)。逾期的銀行本票,兌付4行不予受理。
(4)銀行本票見票即付,不予掛失。遺失的不定額銀行本票在付款期滿后1個月內確未冒領,可以辦理退款手續。
(5)不定額本票的金額起點為100元,定額本票的面額分為500元、1 000元、5 000元扣10 000元四種。
(6)銀行本票需支取現金的,付款人應在“銀行本票申請書”上填明“現金”宇樣;銀行受理簽發本票時,在本票上劃去“轉賬”字樣并蓋章,收款人憑此本票即可支取現金。
4.受理銀行本票應注意的事項及退款規定
(1)受理應注意的事項
銀行在受理根行本票時應注意的事項有:
①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是否確為本收款人。
②背書是否連續。
@銀行本票付款期是否在規定的付款期內。
④簽發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涂改,印章是否清晰、有效。
⑤不定額銀行本票是否有壓數機壓印的金額。
⑥持票人身份查驗,摘錄身份證號碼。
(2)退款規定
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付款期或因其他原因未使用而要求退款時,可持銀行本票到簽發銀行辦理退款手續。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某人,還應填寫一式兩聯進賬單遞交銀行,待銀行辦妥退款手續后,憑銀行退回的進賬單進行賬務處理。未在銀行開立賬戶的持票人,應在來用的銀行本票背面簽單,并交有關材料證明,經銀行審核方予退款。
5.銀行本票的賬務處理
銀行本票,是指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規定存人銀行的款項。企業采用銀行本票進行結算時,應填寫“銀行本票委托書”,將款項交存銀行。其賬務處理如圖8 -4所示。
圖8-4 銀行本票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