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收票據到期收回
應收票據到期前,應將票據提交給開戶行,委托開戶行查詢托收該款項。銀行于到期日將款項計入公司帳戶。公司收到銀行回單后做如下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若為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 「票據面值×票面得率×票據期限」
2、票據到期拒付
如果到期的應收票據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而無法按期收回,則當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未付票據通知書或拒絕付款證明等時,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到期未收到款項時, 將到期票據的票面金額轉入“應收帳款”科目
借:應收帳款
貸:應收票據
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計提利息,利息只是在備查簿中登記,待實際收到時再沖減收到當期的財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