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是指企業因采用商業匯票支付方式進行商品交易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按其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按其是否帶息分為:帶息商業匯票和不帶息商業匯票。
一、應收票據取得的核算
取得應收票據時,無論是商業承兌匯票還是銀行承兌匯票,無論是帶息商業匯票還是不帶息商業匯票,均應按其面值入賬。其賬務處理為:
1.因債務人抵償前欠貨款而取得的應收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票據的面值」
貸:應收賬款
2.因銷售商品而收到的應收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票據的面值」
貸:主營業務收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到期收回應收票據的核算
1.應收票據到期值的計算
不帶息應收票據到期值=票據面值
帶息應收票據到期值=票據面值+票據面值×票面利率×票據期限
下面我們主要分析帶息應收票據到期值中票據期限的計算問題。
應收票據期限有兩種表示方式:
一是以“天數”表示。即采用票據簽發日與到期日“算頭不算尾”或“算尾不算頭”的方法,按實際天數計算到期日。
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頭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31天
9月:15天
合計:60天
“算尾不算頭”:
7月:31-18=13天
8月:31天
9月:16天
合計:60天
所以到達期日為9月16日。
二是以“月數”表示。即票據到期日以簽發日數月后的對日計算,而不論各月是大月還是小月。例如:4月16日簽發,3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7月16日。如果票據簽發日為月末的最后一天。例如1月31日簽發,1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2月28日或29日;若2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3月31日;若3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4月30日,以此類推。
2.到期收回應收票據的會計處理
若為不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到期值」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若為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到期值」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票據面值×票面得率×票據期限」
三、應收票據貼現的核算
應收票據貼現的計算過程可概括為以下四個步驟:
第一步:計算應收票據到期值
第二步:計算貼現利息
貼現利息:到期值×貼現率÷360×貼現日數
其中:貼現日數=票據期限-已持有票據期限
第三步:計算貼現收入
貼現收入=到期值-貼現利息
第四步: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貼現收入」
財務費用「貼現收入小于票據面值的差額」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貼現收入大于票據面值的差額」
例如:2001年4月30日以4月15日簽發60天到期、票面利率為10%,票據面值為600000元的帶息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貼現率為16%.計算過程如下:
(1)票據到期值=600000+600000×10%÷360×60=610000(元)
(2)計算貼現利息
先計算到期日:4月15日簽發,60天到期,到期日為6月14日。計算過程為:
4月:30-15+1=16天
5月:31天
6月:13天
合計:60天
再計算貼現天數:從貼現日4月30日至到期日6月14日,共計45天,計算過程如下:
4月:30-30+1=1天
5月:31天
6月:13天
合計:45天
貼現利息=610000×16%÷360×45=12200(元)
(3)貼現收入=610000-12200=597800(元)
(4)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597800
財務費用 2200
貸:應收票據 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