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發票一般是銷貨方對購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購貨方由于種種原因在180日內(2010年1月1日起由90日改為180日)未將專用發票認證及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目前,由于金稅工程全國聯網,所以,增值稅發票只要一經防偽稅控系統開出,而購貨方未去認證則該發票就沒有對應的抵扣信息,就會造成滯留。究竟哪些原因導致了滯留發票的產生呢?對此,稅務網校稅票處理欄目進行了總結和梳理。滯留發票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屬于購進免稅貨物用,專用發票不得認證;
2.屬于購進非應稅項目用,專用發票不得認證;
3.銷貨方未將專用發票交給購貨方,造成存根聯滯留;
4.購貨方接到專用發票超過180日認證期而無法認證抵扣,造成存根聯滯留;
5.購貨方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取得對方開具的專用發票不能抵扣;
6.購貨方發生走逃或注銷。
一般情況下,增值稅專用票的稅務管理很嚴格,稅局一旦發現問題會予以追究。實際中,各地稅局會要求存在滯留發票的公司必須對滯留的原因加以說明,同時也會對存在疑點的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有些公司存在滯留發票,目的是想偷漏稅,隱瞞銷售收入同時隱瞞抵扣發票,使稅負從表面上看與正常公司相符,這就造成很多該抵扣的發票不去稅局抵扣,造成發票滯留。
以上,我們了解了滯留發票產生的原因,那么,企業應如何正確處理滯留發票呢?
1、企業若取得不能抵扣的專用發票,一個途經是要銷貨方重新開具普通發票,另一個途經是把發票拿去認證抵扣,但同時做全額進項轉出。
2、購貨方購進屬于免稅貨物用、非應稅項目用,要求銷貨方開具普通發票。
3、購貨方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期間,要求銷貨方開具普通發票。
4、購貨方接到專用發票超過180日認證期而無法認證抵扣,購貨方要自我檢討一下管理流程,應在180日內盡快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