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可以看作匯票的特例。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必須有可靠的資信,并存入一定的資金。
支票在商務活動中必不可用少,是使用最多的票據,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借機搞鬼,業務人員在收支票時要加倍小心提防“支票陷阱”,收到不可以兌現的支票,就有可能給企業難以彌補的財務損失。那么到底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呢?
首先要說明的是關于支票簽名蓋章,出票人在支票上簽名蓋章,是負擔票據債務的一種具體表示,沒有簽名蓋章的支票千萬不能收,銀行有理由拒付,鑒章空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據”,這種票據無法律效力。
出票簽名或蓋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這種簽名或蓋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也是無法律效力的,經常被銀行退票,想要成功兌現的話必須請出票人補蓋印鑒,銀行方可接收。簽名蓋章的位置要正確,要蓋在支票上出票人欄的位置,蓋在其它地方,就不發生簽名蓋章的效力,屬于不合格支票。
但有一些情況是可以收的,例如:圖章顛倒的支票是有效的,可以收受。蓋錯印章涂銷后,再加蓋正確印鑒的支票,可以收。支票上簽章處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沒有其他簽名或蓋章,最好拒收。按道理來講當支票退票時,要負起出票人的責任,償還支票上所記載的金額。
在實際業務中,使用最多的票據存在的陷阱,要提防,實際操作收取支票的過程中,收票人應注意:簽名蓋章是否清晰有效,沒有簽名蓋章或簽名或蓋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
什么樣的支票不要收?
按照銀行的規定有一些支票是不能收的,因為手續或是未能按銀行的規定填寫支票,一旦收起出票人的支票,就有可能遭受經濟上的損失,因為不可以兌現,出票人又不肯承擔相應的責任。從而導致受票人自己承擔損失。
對于一些支票是堅決不能收的:
1、對于沒有填寫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最好不收。
2、在填寫金額的位置:票面大寫金額欄內漏寫“元”字的支票,不可收受。
3、對于沒有簽名蓋章的支票千萬不能收。
4、出票有簽名或蓋章,但是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
5、出票年月日改寫后,涂改的不要收,除非在改寫處蓋章。如不蓋章,這種支票會被銀行退票。
6、支票上簽章處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沒有其他簽名或蓋章,最好拒收。
作為經濟活動中的業務人員,需要收取支票的情況很多,掌握什么樣的支票是不可以收的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就不會因為銀行的退票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