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持有人向銀行提交并要求銀行付款的行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票據主要分為支票、匯票、以及本票。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就是出票日起10日內可以向銀行提示付款,過期作廢。
2、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3、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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