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發生比較頻繁,企業與銀行之間由于憑證傳遞和雙方入賬時間的不同,往往會產生未達賬,即一方已經入賬而另一方卻暫時不能入賬,致使雙方余額不能達到一致。這種未達賬通常表現為以下四種情況:
(1)銀行已經收款入賬,企業尚未入賬。
(2)銀行已經付款入賬,企業尚未入賬。
(3)企業已經收款入賬,銀行尚未入賬。
(4)企業已經付款入賬,銀行尚未入賬。
以上這些未達賬應經過企業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送來的“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除了對雙方記賬錯誤應各自加以改正外,對雙方的未達賬可以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根據下列公式加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