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賬戶開設程序
2019-04-19 10:40 來源:會計通
1、填寫開戶申請書。各單位要求在銀行開立賬戶 必須向開戶行提出申請,填寫“開戶申請表”,開戶申請表由銀行統一印制,其主要 內容有:
(1)申請開戶單位的名稱;
(1)開戶證明文件日期;
(3)申請開戶單位的性質;
(4)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號;
(5)單位地址、電話;
(6)生產經營范圍等內容。
各單位在申請開戶時,應詳細填寫申請表上的各項內容。填寫完畢后,要加蓋本 單位全稱公章。
2、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開戶申請人在填好開戶申請表后,將其報送有關單位審 查,審查同意后,審查單位要出具證明文件,并加蓋證明公章。
(1)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工商企業到銀行辦理開戶,必須向銀行提交其主管部 門出具的證明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2)機關、醫院、學校、社會、團體與單位辦理開戶,必須向銀行提交撥款的財政 府部門或上一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審查征明。
(3)部隊辦理開戶必須向銀行提交軍隊軍級以上或武警總隊財務部門審查后出具的 開戶證明。
(4)三資企業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查證明。
(5)個體工商戶辦理開戶,應提交由城市街道辦事處或農村鄉政府出具的證明和工 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
(6)外地單位常駐(派出)機構辦理開戶,要提交主管部門和駐地有關部門的審查文 件。
(7)各單位的附屬機構辦理開戶,應提交其管轄單位的審查證明,若開設基本存款 賬戶,還須向開戶銀行提交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
3、填制并提交印鑒卡片。開戶單位在提交開戶申請書和有關單位證明的同時,應 填寫開戶銀行的印鑒卡片。印鑒卡片上填寫的戶名,必須與單位名稱一致,在卡片上要 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或財務機構負責人及出納人員三枚印章。印鑒卡片是開戶單 位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據。銀行在為開戶單位辦理結算業務時, 憑開戶單位預留的印鑒審核支付憑證的真假。若支付憑證上的印章與預留印鑒不符,銀 行拒絕辦理付款業務,以保證開戶單位銀行存款的安全。同時,卡上的印鑒也明確開戶 行的責任,保障了銀行的權利不受侵犯。
4、開戶銀行審查。開戶銀行對開戶單位提交的開戶申請書、有關證明、印鑒卡片、 會計人員的“會計證”等文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查。經銀行審查同意后,銀行確定賬號、 登記開戶、發證有關各種結算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