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保管
2019-04-19 10:40 來源:會計通
支票印鑒一般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或指定專業人員 保管,支票和印鑒必須由兩人分別保管。負責保管的人員不得將印章隨意存放或帶出 工作單位。各種印章應與現金的保管相同,不得隨意放入抽屜內保管,這樣極易使違 法違紀人員有機可乘,給國家和單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出納人員離任時,接交人員應盡早做好接替準備。特別是做好存款印鑒的更換準 備,以便到任后就能開始工作。銀行存款及有關票據、票證的移交以及更換印鑒時, 接交人應首先進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對賬單的核對,交接雙方有疑問要一同到開 戶銀行復核,核對無誤后,再移交票據、票證,同時更換預留在銀行的私人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