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結算的基本規定有哪些?
2019-04-23 14:59 來源:會計通
銀行本票結算的基本規定是:
(1)銀行本票在指定城市的同城范圍內使用。
(2)銀行本票的金額起點。不定額銀行本票的金額起點為100元,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
(3)銀行本票的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長不超過二個月(不分大月小月,統按次月對日計算,到期日遇例假日順延)。逾期的銀行本票,兌付銀行不予受理,但可以在簽發銀行辦理退款。
(4)銀行本票一律記名,允許背書轉讓。
(5)銀行本票見票即付,不予掛失。遺失的不定額銀行本票在付款期滿后一個月確未被冒領的,可以辦理退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