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現金收入的來源有三種:銀行存款、銷貨額和勞務等營業收入、應收賬款的收回。
① 現金收入必須經過規定的程序并附上被認定的收入傳票以及憑證文件。
② 掛號郵件要由現金收入經辦者或客戶總賬經辦者以外的人開封。
③ 現金收入傳票與憑證文件的日期,與出納者的記賬無異或無錯誤。
④ 所收入的現金,要在當天或第二天存入銀行。
⑤分公司、各營業所、工廠等的營業收入等,應毫不遲疑地立刻送回總公司。
現金的收入業務,除了銀行轉賬之外,是一項最重要也最具危險性的業務。收款經辦者只負責處理收款業務,應避免執行其他的業務,因為有機能的組織都必須有內部牽制。如果兼任付款業務或有關銷售事務,就會失去內部牽制的機能,應極力避免才是。
收款經辦者不能制作現金收入傳票,要經由其他單位或經辦者制單,并經規定的程序,附上被認可的傳票,辦理收入業務。
在收款經辦者可支配的范圍內避免現金收入的業務,而且為了防止遺漏,完備的處理手續更為重要。
對營業收入收進的現金,應單獨設立收款人員,與現金出納分開,每日營業終了時由收款員將收入的現金直接交送開戶銀行,并將銀行賬單向出納部門報賬。
對于應收賬款的收回或企業內部人員預借的差旅費等報賬時退款,出納人員都應當面清點現金并與賬面核對,相符后給交款人開具發票或內部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