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記賬簿的基本要求
(1)賬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及時登記,記賬時必須嚴格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列會計科目的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為了防止重記、漏記和便于查閱,登記時應將記賬憑證號記入賬簿,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記號,表示已經登記入賬。
(2)為了使記賬簿記錄清晰整潔,防止篡改,記賬時必須用藍黑色墨水筆書寫,不能使用鉛筆和圓珠筆書寫。紅墨水只能在結賬劃線、改錯、沖賬等規定范圍內使用。
(3)各類賬簿必須按編好的頁碼順序登記,不得隔頁、跳行。如不慎發生隔頁、跳行現象,應在空頁或空行處用紅墨水筆劃對角線或注明“此頁空白”、“作廢”等字樣。不得任意撕毀訂本式賬簿的賬頁。不得隨意抽掉活頁式或卡片式賬簿的賬頁。
(4)訂本賬簿若出現預留賬頁不夠需跳頁登記時,應在末行摘要欄內注明“過入第××頁”并在新賬頁第一行摘要欄內注明“承××頁”。
(5)每登滿一頁賬頁,應在該賬頁的最后一行加計本頁發生額及余額,并在“摘要”欄內注明“過次頁”;同時在下一頁的首行記入上頁加計的發生額及余額,并在“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
(6)“摘要”欄的文字記述要簡潔清楚扼要,并逐步規范化,書寫工整,不得亂用簡化字,數字應用阿拉伯字書寫。
(7)不得對賬簿進行刮擦、挖補、涂改或用其他化學方式更改字跡,以防篡改舞弊。
二、總分類賬與明細分類賬平行登記
總分類賬戶是根據總分類賬科目設置的,用來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核算的賬戶。總分類賬戶又稱總賬賬戶,總分類賬戶提供總括核算指標。 明細分類賬戶是根據明細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來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的賬戶。明細分類賬戶又稱為明細賬戶。明細分類賬戶是企業會計部門依據本單位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管理上的要求及方便會計核算等而自行設置的。 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兩者登記的經濟業務內容是相同的,只是詳細層次不一樣。因此,在會計核算中,要采取平行登記的方法。所謂平行登記,是指凡涉及明細分類賬戶的同一筆經濟業務,要根據會計憑證一方面記入相關總分類賬戶,另一方面又要記入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一種登賬方法。采用平行登記,一方面可以滿足經營管理者對總括資料及詳細核算資料的相互關系,另一方面可以檢查賬務記錄的正確性。可見,平行登記是企業內部牽制制度在會計核算上的具體運用。
平行登記的要點通常有以下幾點。
(1)同時登記 又稱雙重登記。指對同一筆經濟業務,在同一會計期間內(如月度內),既要記入有關的總分類賬戶,又要記入其所屬的有關明細分類賬戶,不能漏記或重記。
(2)方向相同 指對同一筆經濟業務,在登記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時,其各自的記賬方向必須一致。即總分類賬戶登記的借方,明細分類賬戶也應登記在借方;總分類賬戶登記在貸方,明細分類賬戶也應登記在貸方。
(3)依據相同 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是對同一筆業務不同程度的反映,雖然登賬的依據可以是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或是科目記賬匯總表,但它們所依據的原始憑證應該是一樣的。
(4)金額相等 指將一筆經濟業務記入幾個明細分類賬戶時,則記入總分類賬戶的金額,應與記入幾個明細分類賬戶的金額之和相等。